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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 |?最低投資門檻
03 |?申請流程
04 |?凈資產評估所需材料
05 | 投資條款評估申請所需材料
此移民項目提供多種可投資資產選項,無需個人開設或共同運營業(yè)務。
香港投資移民的申請接受時間從2024年3月1日起開始。
●具有中國國籍并獲取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人士
●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居民
●臺灣華籍居民
●在獲得入境事務處處長“原則上批準”之日或前個180日內(以時間較遲者為準),至獲得批準后的第180日
●在獲得入境事務處處長“原則上批準”后,在后個180日內,將不少于3000萬港元(或等值外幣)凈值投入其絕對擁有的獲許投資資產中。
投資最少2700萬港元在獲許金融資產及非住宅房地產中:
●獲許金融資產:
1.股票
2.債務證券
3.存款證
4.可在“原則上批準”后購買,其投資上限為300萬港元
5.后償債務
6.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:
? ?2)證監(jiān)會認可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?
? ?3)證監(jiān)會認可投資相連壽險計劃?
? ?4)證監(jiān)會頒發(fā)牌照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
注:(5)(4)和(6)項的累計投資上限為1000萬港元
●非住宅房地產:
商業(yè)或工業(yè)用途資產,包括寫字樓、商業(yè)大樓、零售單位及工廠大廈的樓花,但不包含土地及部分作為住宅用途的多用途房地產,投資上限為1000萬港元。
申請人須向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港元。
而入境事務處則負責批準簽證/進入許可、延長居留時間及無條件居留申請。
? ?●一張無裝飾帽的正面照片
? ?●旅行證件復印件
? ?●永久居民身份證明文件(若與國籍不同),以及
? ?●由香港《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》(第588章)所定義的執(zhí)業(yè)會計師出具的履行規(guī)定文件(含凈資產概要)以及附屬證據(jù)(請參見第3條),以證明申請日期前兩年的個人凈資產。履行規(guī)定文件的簽發(fā)日期應在申請日之前14個歷日以內。
? ?●申請人與指定金融中介機構的協(xié)議副本
? ?●申請人委托金融中介機構出具的投資該計劃資產的投資文件
? ?●如投資非住宅房地產,需提供購置證明及相關文件,如土地注冊處記錄;以及
? ?●由香港《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》(第588章)所定義的執(zhí)業(yè)會計師出具的履行規(guī)定文件(包含可投資資產概要)以及附屬證據(jù)(請參見第3條),包括但不限于c和d項,如銀行對賬單、推薦信及服務信函等,以證明符合投資規(guī)定
3. 可投資資產分類及其證明文件: